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通知》,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从业人员主动排查、及时报告身边事故隐患,切实筑牢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现将2026年8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1:2026年1月9日,抚州市绿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徐某在拆解车间开展作业巡查时,发现起重机运行过程中升降部位存在异常异响,判定存在设备安全隐患。徐某第一时间向公司主管报告,公司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维修处置,及时消除该设备安全隐患。公司依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给予徐某50元奖励。
案例2:2026年1月17日,江西天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刘某在生产现场巡查时,发现尾气吸收装置进电柜总电源线穿墙孔洞未封堵密闭,存在雨天电路短路故障安全风险。刘某第一时间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公司立即安排技术人员对穿墙孔洞进行密闭封堵,及时消除电气安全隐患。公司依据事故隐患报告奖励制度,给予刘某500元奖励。
案例3:2026年1月25日,江西洋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2车间员工闫某在日常岗位巡查中,发现车间二楼东侧浓硫酸中转罐出现滴漏,存在危险化学品泄漏安全隐患。闫某第一时间向公司安环部汇报,安环部立即组织生产部、机电部专业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消除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公司依据事故隐患报告奖励制度,给予闫某200元奖励。
案例4:2026年2月5日,抚州市临川区万紫千红烟花爆竹销售公司仓库管理员在库区安全巡查时,发现库区消防泵房电动消防泵无法正常启动,配套自动启停控制系统失灵问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该员工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公司迅速组织专业维修人员对故障消防泵进行拆解检修,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公司依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给予该员工500元奖励。
案例5:2026年2月16日,资溪县泰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制砖车间员工李某在厂区巡查时,发现墙边配电箱内部发出异常异响,存在电气安全隐患。李某第一时间向车间主任报告,车间主任立即组织电工到场处置,经检查配电箱内存在电线松动、氧化问题。公司依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给予李某200元奖励。
案例6:2026年3月6日,江西天戌药业有限公司员工在A101车间巡查时,发现加氢反应釜旁可燃气体探头显示屏无显示,疑似失去气体检测报警功能。该员工立即将情况报告至公司安环部,经现场核查,该探头内部线路故障,丧失监测报警功能,安环部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处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公司依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给予该员工200元奖励。
案例7:2026年3月14日,江西众一铜业有限公司员工李某在作业现场巡查时,发现-370中段29-27线巷道存在积水隐患,易造成巷道底板湿滑,引发人员滑倒、机械车辆打滑等安全事故。李某立即向公司安环部报告,公司安环部迅速组织人员开展处置工作,彻底消除该长期未整改的事故隐患。公司依据《众一铜业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给予李某100元奖励。
案例8:2026年3月16日,金溪县鑫润香料实业有限公司员工谷某在101车间巡查时,发现拆下的分馏塔节出现冒烟现象(塔节内旧填料遇空气自燃),谷某立即向车间负责人汇报,车间迅速组织人员采取浇水降温、清理塔节内填料等措施,及时消除自燃安全隐患。公司依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给予谷某3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