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开征集陈留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线索的通告
近期,我局正全力侦办陈留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该案犯罪嫌疑人陈留和在高安市相城镇经营一家化肥店。2015年以来,陈留和以化肥店经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通过口头向借款人宣传和借款人之间口口相传的方式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现陈留和已被高安市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
为进一步开展案件侦查和证据收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请该案相关集资参与人中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人员,速到高安市公安局报案登记。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案登记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日止。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益,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望相互转告;
二、报案登记地点:高安市公安局大楼6楼610室。联系人:姚警官(电话:19870252181)、谌警官(电话:18379529381);
三、报案登记需携带材料:银行卡账户、微信、支付宝等相关转款凭证、领取利息凭证、身份证及借条复印件等。
公安机关呼吁,集资参与人应通过官方发布渠道有序进行报案登记、反映情况,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恶意组织煽动人员聚集、散布谣言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同时公安机关郑重承诺,将从严从重打击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
高安市公安局
2026年4月22日
来源:高安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