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纠治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的安排部署,进一步规范消防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九江市消防救援局现面向社会征集消防领域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规范涉企执法行为
1、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四乱”行为;
2、整治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以及粗暴执法、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3、整治未经法定授权、超越法定事项与管辖范围执法,以及组织无执法资格主体开展执法的违规越权行为;
4、整治规范监管执法流程,整治随意检查、选择性检查,滥用自由裁量权、以罚代管等问题。
(二)严查权力寻租行为
1、整治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向管理服务对象报销个人及亲属费用,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问题。
2、严查行政许可、监督执法、火灾调查中“吃拿卡要”,违规审批、规避审查验收,为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照顾谋取利益等行为。
3、整治向管理服务对象指定消防产品、技术服务、培训机构、工程项目,与相关企业勾连,以亲属名义开办公司输送利益等问题。
4、严查公职人员违规在企业持股、兼职、挂靠,从事营利性活动,以及利用职务影响为关联机构捞取好处等行为。
(三)规范行政审批服务
1、整治违规审批问题,包括对不符合条件的违规审批、符合条件的不予审批,超时限办理、越权审批,违规增加审批环节等问题。
2、严查借行政审批之机权钱交易、违规入股,插手干预审批事务等行为。
3、整治服务窗口作风问题,包括不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擅自增设受理前置条件,服务态度差、刁难群众,服务热线“僵尸化”等问题。
(四)强化隐患排查整改
1、整治隐患排查流于形式,对消防安全风险失察失管,对群众投诉举报核查不力、泄露举报人信息、久拖不办等问题。
2、严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避重就轻、不依法下达整改指令,搞“纸面整改”“虚假整改”等整改不实问题。
3、整治消防安全防范、投诉举报处置中不作为、慢作为、玩忽职守,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五)规范市场运行秩序
1、查纠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违法增设条件、违规调整特许经营权与资质许可,妨碍经营主体平等准入、退出、迁移,地方保护、内外有别、选择性监管等行为。
2、整治消防培训鉴定领域乱象,包括指定培训机构、培训教材,伪造证件、纵容组织作弊,违规出具机构设立意见索要好处等问题。
3、规范消防技术服务市场,严查公职人员兼职取酬、违规指定中介机构,纵容中介租借挂靠资质、出具虚假失实报告等问题。
4、整治通过指定服务、限制竞争干预市场,损害公平竞争环境等行为。
(六)严肃事故调查问责
1、整治火灾事故谎报、瞒报,不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等问题。
2、严查事故处理“宽松软”,包庇袒护责任单位和人员,对涉嫌犯罪线索不按规定移送等行为。
3、严查借事故调查之机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玩忽职守等失职渎职行为。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0日。
三、征集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
(一)电话投诉举报:0792-8333625。电话投诉举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二)电子邮件投诉举报:请将相关情况发送至电子邮箱:jjxffgk119@163.com
(三)信函投诉举报:请将相关材料邮寄至九江市消防救援局政策法规科(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永泰路16号,邮政编码:332000)。
四、几点提示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公告征集范围中明确的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提出。问题线索符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案条件的,请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二)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时应注明投诉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对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投诉举报人应当客观准确反映问题,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投诉举报;如借投诉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市开展消防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公告
九江市消防救援局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