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0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了
《抚州市中心城区公租房
常态化申请及分配公告》,
详情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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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中心城区
公租房常态化申请及分配公告
为持续做好保障房安置分配工作,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根据《江西省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办法(赣建字〔2025〕13 号)、《江西省高效办成公租房申请“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建保〔2024〕15号)、《抚州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方案》(抚府办发〔2023〕6号)等文件规定,我市中心城区公租房实行常态化受理、分批次分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常态化报名时间
全年常态化受理报名,不设截止时间。房源动态更新、按季度分批摇号分配。
二、配租房源
1. 房源范围:市中心城区已建成、腾退回收达到分配标准的公租房。
2. 房源信息:
(1)祥瑞佳园地址坐落在赣东大桥以北、孝义路以南;(部分楼栋是廉租房)
(2)西津华庭坐落在西津大道以西、纬六路以南;(均为公租房)
(3)悦居佳园坐落在抚北东路以北、利民三期以南;(部分楼栋是廉租房)
(4)民心佳园坐落在钟岭大道以北、安置点以西,(均为公租房)。
3.租金标准
(一)廉租房
廉租房租金按建筑面积收取,每月每平方米1元。
(二)公租房
(1)步梯公租房租金按建筑面积收取,每月每平方米4.5元;
(2)电梯公租房租金按建筑面积收取,每月每平方米5.5元。
4.物业收费
(一)廉租房
祥瑞佳园、悦居佳园廉租房物业费按建筑面积收取,每月每平方米1元。
(二)公租房
公租房物业费按建筑面积收取,其中步梯公租房每月每平方米0.5元,电梯公租房每月每平方米1元。
三、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1. 登录支付宝赣服通进入“一件事专区”端口。
2. 主申请人实名注册、登录,填报信息。
3. 报名期内可修改、取消;入围公示后不得变更。
四、分配规则
1. 分配方式:分批公开现场抽签,结果公示。
2. 放弃处理:入围未选房应重新申请,累计不得超过两次。
五、特别提示
1. 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2. 中签后按通知签约入住,逾期视为放弃。
3. 严禁转租、转借,违规将依法收回。
六、咨询渠道
地址:抚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保障房安置科
咨询电话:0794-8258636
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0日
来源丨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