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有奖!龙南县公开征集涉矿违法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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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有奖!龙南县公开征集涉矿违法犯罪线索

关于严厉打击涉矿违法犯罪行为、广泛征集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以各类名义盗采矿产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国家矿产资源所有权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稀土、钨矿等涉矿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欢迎广大群众对龙南市辖区内以下涉矿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如:盗采稀土、钨矿、砂石等矿产资源可通过以下渠道举报。

二、举报方式

请广大群众通过以下渠道向我们提供线索(提倡实名举报,便于核查奖励):

举报电话:拨打110、18172787585(微信同号)

电子邮件:lnslga3512416@163.com

举报信箱:龙南市林业局大门口

现场举报:可直接到龙南市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举报(办公地点龙南市林业局)

举报时,请尽可能提供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如山场名称、经纬度或明显参照物)、被举报人信息(姓名、车牌号等)、违法事实以及相关照片、视频、票据等佐证材料,以便核查。

三、奖励标准

举报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举报人隐私。举报线索按照《江西省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赣州市稀土矿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补充办法》经查证属实的,经认定后给予第一举报人进行5000-20000元不等的举报奖励。

奖励原则:同一违法犯罪行为出现多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举报人联名举报的,奖金由联名举报人自行分配;对同一举报人的同一举报事项,不重复奖励。

四、举报人保护

1.信息保密:公安机关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举报材料由专人管理,仅限案件侦办和奖励审核人员接触。在案件查办、宣传报道中,不披露可能识别举报人身份的信息。

2.从严惩处: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权益保障:对党员干部包庇或参与非法开采活动、为非法开采者通风报信、妨碍和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从严查处。

五、法律责任

1.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或诬告陷害他人。否则,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非法开采稀土、钨矿等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巨大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六、其他事项

1.已由行政部门受理或在查的线索,不纳入本次征集范围。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施行。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筑牢稀土、钨矿等矿产资源保护的坚固防线,守护绿水青山和国家战略资源!

特此公告。

龙南市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2026年4月19日

来源:龙南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