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调整赣州市中心城区快速路
禁限行车辆范围的公告
为确保快速路交通秩序有序、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经前期公开征求意见,现对章贡区、南康区、赣县区、经开区、蓉江新区快速路调整禁限行车辆范围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载客汽车的限行范围:车长大于7500mm或乘坐人数大于23人的载客汽车除禁行时段、路段和匝道外,其它时段、路段可以通行。
中心城区快速路大型载客汽车禁限行时段、路段、匝道和限速规定:
(一)24小时禁行路段:
1、迎宾快速路杨梅渡大桥河套老城区桥头起至赣州东收费站止双向禁行。
2、东江源快速路杨梅渡立交起至新世纪立交止双向禁行。
(二)早、晚高峰禁行路段(07:00-09:00,17:00-19:00):
赣南快速路新世纪立交起至双江立交止双向早、晚高峰禁行。
(三)24小时禁止通行的上、下匝道:
1、迎宾快速路杨公路上匝道,禁止上快速路;
2、赣南快速路登峰大道下匝道,禁止下快速路;
3、赣南快速路三百山路下匝道,禁止下快速路;
4、赣南快速路章江大桥瑞金路上、下匝道,禁止上、下快速路;
5、赣南快速路章江大桥八一四大道上、下匝道,禁止上、下快速路。
(四)凌晨02:00-05:00中心城区所有快速路禁止大型载客汽车通行。
(五)赣南快速路潭东立交起至南康终点止,最高行驶时速限制为80公里/小时;其余路段按照限速标志指示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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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余的限行范围不变。调整后,快速路禁止行人以及下列车辆通行:
(一)非机动车;
(二)摩托车、燃油助力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二轮、三轮、四轮)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中型(含)以上载货汽车;
(三)校车、公交车;
(四)悬挂试车号牌、教练车号牌的车辆;
(五)危险物品运输车;
(六)牵引车、轮式机械车、专项作业车;
(七)轻型货车(厢式、封闭式轻型货车除外)装载物品后不得在高架路行驶。(“装载物品”,指的是无论物品种类、数量、重量、固定方式等,在全封闭的车厢外装载除车身结构以外的物品。轻型货车装载《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物品不受上述限制。)
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等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校车、公交车确需上快速路行驶的,应当事先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三、请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按照调整后的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的,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本公告中的调整事项自2026年5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赣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