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公安厅交管总队统一部署,鹰潭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持续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行动。
本次重点曝光2026年3月17日至4月16日的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多发路段、风险运输企业和终生禁驾人员名单(简称“五大曝光”)。
五大曝光
一
风险运输企业

二
事故多发隐患路段

三
突出违法车辆

四
终生禁驾名单

五
典型事故案例
典型事故一
一、事故概况
2026年3月26日12时00分,林**驾驶车牌号为赣L1***1号大型汽车,沿鹰南大道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至鹰南大道龙马大道路口处,右转弯变更车道时。与右侧同向行驶的由张**驾驶的车牌号为赣LD***3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二、事故成因
当事人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当事人林**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张**无责任。
三、温馨提示
右转别忘让直行,平安出行伴一生
典型事故二
一、事故概况
2026年04月06日12时11分许,周*驾驶赣LS***3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沿南站路由南向北行驶王体育馆路路口右转弯时,与何**骑行沿同方向行驶至该路口直行的赣LA7***8号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何**受伤以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事故成因
当事人周*的行为违反了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有关“机动车进出道路时,应当让在道路上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先行。”之规定。当事人周*负全部责任,当事人何*无责任。
三、温馨提示
右转别忘让直行,平安出行伴一生
宣传警示曝光行动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宣传的教育作用、曝光的警示作用、舆论的倒逼作用,努力实现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明显上升、重点人群点对点到达率明显上升,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和良好的舆论环境。
同时,鹰潭公安交警也将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及时跟踪问题整改,跟进公布最新进展,实现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确保城市道路安全、畅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