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大德福市集”项目按份共有销售行为有关情况的告知
3月19日,我局就景德镇新福德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对珠山区人民广场原图书馆大厦1栋1层房产以“大德福市集”名义进行招商销售的行为发布了风险提示。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引导各方正确理解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约谈提醒。现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经核实,该市集所处的商业用房共关联两本房屋所有权证,分别为景房权证字第0979418号(建筑面积670.4㎡)、景房权证字第0919420号(建筑面积582.6㎡),房屋所有权人目前仍为胡某某。该公司未采取分割销售,以“按份共有”形式,通过部分产权转移的方式办理共有产权登记。对于共有产权登记的相关问题,建议直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咨询,以便获取准确、权威的登记政策、办理流程信息和相关权益。
我局本次发布相关信息,旨在帮助公众更好了解该项目的交易模式及相关法律规定,不构成对具体交易行为的肯定或否定。请广大市民在参与相关交易前,自行审慎判断,必要时可向专业法律人士或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咨询。
特此告知。
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3日
来源: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