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分宜发布
分宜县物业服务典型案例通报(第一期)
为深入推进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进一步强化物业企业服务规范,全面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居住安全,近日,分宜县对五起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的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通报。
案例一 新余市恩达商贸城开发有限公司代收挪用恩达悦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问题
(一)基本案情:县住建局在问题线索排查过程中发现,新余市恩达商贸城开发有限公司在开发建设恩达悦府小区时,向购房业主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后,未按规定及时将代收资金移交维修资金主管部门实行统一归集管理,涉嫌违规挪用维修资金。
(二)法律依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
(三)处理结果:县住建局依法依规向新余市恩达商贸城开发有限公司追缴代收挪用维修资金119万余元,现挪用资金已追缴到位。
案例二 江西万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余分公司履约不到位问题
(一)基本案情:江西万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余分公司服务的万年湖畔小区出现业主违规装修行为,物业公司未履行劝阻、制止及上报职责,存在明显履约缺位。县住建局依法对该物业服务企业立案查处。
(二)法律依据: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2至3倍的罚款。
(三)处理结果:经工作人员现场复查,确认该物业公司未对业主违规装修行为开展劝阻及上报工作,县住建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碧桂园小区电动车充电桩收费过高问题
(一)基本案情: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碧桂园小区电动车充电桩第三方运营商收费标准偏高,其中基本电费0.62元/度、服务费0.68元/度,服务费明显高于市场合理价格。
(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
(三)处理结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运营商收费情况开展全面调查核查,联合县发改委对运营商进行约谈,督促合理下调收费标准;目前运营商已将充电服务费下调至0.55元/度。
案例四 江西博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规挪用小区公共收益问题
(一)基本案情:江西博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擅自利用广府御景小区公共场地违规经营获利82500元,未按规定召开业主大会商议使用方案,未将公共收益单独列账,涉嫌私自侵占公共收益。
(二)法律依据:根据《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三)处理结果:县住建局对该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责令其全额退还违法所得;目前违规所得82500元已全部退还到位。
案例五 江西紫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暴力”催收物业费问题
(一)基本案情: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紫城中心花苑小区物业江西紫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取断水、断电等违规方式催收物业费,严重侵害业主合法权益。
(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三)处理结果:县住建局依法对江西紫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约谈警示,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单,物业公司已完成整改。
来源:分宜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