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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实施以来,新余积极部署推动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为进一步鼓励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主动报告事故隐患,推动落实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切实将隐患消除在事故成灾之前,市安防委办公布6起2026年一季度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持续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案例一
2026年1月29日,新余某发电公司设备部徐某巡检时发现补给水泵房水坑底应急照明装置全部失效,遂立即向公司安全负责人报告,并对接项目部协同推进问题解决,彻底消除补给水泵房特种消防基建尾工尾项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奖励该员工1000元。
案例二
2026年1月8日,新余某城乡公交有限公司员工胡某在检查公司车辆时发现企业名下6辆车辆原来安装的防护栏已经严重破损,无防护隔离效果,属于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后公司采取措施消除了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奖励该员工600元。
案例三
2026年1月18日,新余某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王某发现中频炉炉前接地不通,存在安全隐患,向企业安全部门汇报。安全部门通知相关部门立即停止中频炉运行,重新排查并整改接地线路,彻底消除了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奖励该员工500元。
案例四
2026年2月27日,新余某液化气公司某员工发现一辆配送液化石油气车辆未安装静电释放装置,立即向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公司第一时间给该配送车辆安装了静电释放装置,消除了事故隐患,并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奖励该员工300元。
案例五
2026年3月1日,新余市某包装有限公司员工送货进恒温车间时闻到一股刺鼻的焦味,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报告。经现场查验,焦味是空气开关短路引起线路烧焦所致。公司安排现场检维修人员及时处理,更换了烧坏的线路,对事故电源加装了漏电保护和过载保护装置。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奖励该员工100元。
案例六
2026年3月20日,新余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只工业及新能源过滤器项目员工黄某发现高处作业人员未按要求系安全带。立即向安全员汇报,安全员派项目部组织人员采取措施消除该隐患。公司按照项目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奖励该员工200元。
来源:新余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