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贵溪报
贵溪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91号)
贵溪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15日决定任命:
闵科水为贵溪市农业农村粮食局局长;
余 勇为贵溪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方太发的贵溪市农业农村粮食局局长职务;
雷仕贤的贵溪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贵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4月15日
贵溪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92号)
贵溪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15日任命龙斌、邓熙为贵溪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现予公告。
贵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4月15日
贵溪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93号)
贵溪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15日任命:
陈 晨为贵溪市人民法院龙虎山人民法庭副庭长;
王志超为贵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江 咪为贵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
王志超的贵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项 艳的贵溪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贵萍的贵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贵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4月15日
贵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余勇辞去贵溪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贵溪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农业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4月15日贵溪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贵溪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15日决定:接受余勇辞去贵溪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贵溪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下一次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