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关于召开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下午2:30
地点:九江市大数据中心会议室(市民服务中心主楼4号楼三楼F311室)。
二、听证方案及相关成本监审结论
《九江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定价方案》《九江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监审报告》于2026年4月1日在九江市发改委网站“公告公示”栏发布(网址:http://fgw.jiujiang.gov.cn)。
三、听证人名单及职业
本次听证会听证人由下列人员担任:高峰(九江市发改委有关人员)、赵萌(九江市发改委有关人员)、徐振华(九江市发改委有关人员)。
四、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及职业
九江市发改委通过消费者自愿报名、随机选取产生消费者代表13名;经委托相关部门推荐,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人员、专家学者、污水处理经营者等代表14名,名单及职业如下:
(一)消费者代表13名
舒庆春(居民消费者代表)、洪梦(居民消费者代表)、虞秩雍(居民消费者代表)、王江浔(居民消费者代表)、胡梦如(居民消费者代表)、董英(居民消费者代表)、郭睿娜(居民消费者代表)、邹彩云(居民消费者代表)、叶巧玲(个体工商户代表)、雷风云(个体工商户代表)、钟晓玲(个体工商户代表)、余小勇(企业代表)、罗刚(企业代表)。
(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名
刘惠慧(市人大代表)、龚兵(市政协委员)。
(三)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人员8名
江会栋(市财政局)、林斌(市工信局)、邹超凡(市司法局)、张义港(市市场监管局)、黄心睿(市城管局)、杨菲(市消保委)、张东东(市城发集团)、王晓冰(市水务公司)。
(四)专家、学者2名
张玉政(专业技术人员)、孙传斌(专业技术人员)。
(五)经营者代表2名
刘世友(长江环保集团江西区域公司)、汤焘(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
九江市发改委将邀请上述27人为本次听证会参加人。
五、旁听人员名单及职业
聂智勇(其他从业人员)、罗晨露(其他从业人员)、吴美芳(其他从业人员)、袁琴梅(其他从业人员)、熊佳涛(其他从业人员)。
特此公告
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