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全市物业服务突出问题深化治理突击战工作,切实规范我市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维护业主合法权益,集中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现通报一期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典型案例,警示物业相关责任主体举一反三,以案为鉴,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共同促进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萍乡市“物业服务突出问题深化治理突击战”典型案例(第一期)
案例一 经开区某小区挪用公共资金问题
案例情况:萍乡市公安机关进行举报线索核查时发现,经开区某小区业委会主任孙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挪用小区公共资金。经查,孙某某在其担任业委会主任期间,擅自将业委会代收的物业费及公共收益转入其个人账户,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将公共资金归于个人使用并用于营利活动,涉及金额达100余万元。
处理结果:市住建局联合市公安局对此问题进行重点跟进、重点督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依法将此案移送至安源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例二 芦溪县某小区消防设施维护不到位问题
案例情况:接群众反应举报,芦溪县某小区存在物业服务企业对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经芦溪县住建局核查,该小区消防器材存在过期和已使用但未及时更换的问题。芦溪县住建局责令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
处理结果:经工作人员复查,该物业服务企业已补充和更换灭火器材50个,并强化落实物业服务企业对消防设施设备管护的职责。
案例三 湘东区某小区代收挪用维修资金问题
案例情况:湘东区住建局在问题线索摸排中发现,某开发企业在开发建设某住宅小区期间,向购房业主代收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并未及时将已代收的资金移交至维修资金主管部门统一归集管理。
处理结果:湘东区住建局依法将该开发企业代收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问题线索移交市公安局湘东分局,并已追缴代收挪用资金114万余元。
案例四 莲花县某小区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
案例情况:莲花县住建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某小区存在建筑垃圾堆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且物业服务企业在接到责令整改通知书后仍未及时清理建筑垃圾,莲花县住建局依法依规对该物业服务企业予以立案。
处理结果:经工作人员复查,该小区建筑垃圾已完成清理,并且莲花县住建局依法依规对该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安源区某小区物业服务不规范问题
案例情况:接群众举报,反映安源区某物业服务企业聘请无保安员证人员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经公安机关核查确认,该物业服务企业自2025年以来,在其负责物业服务的小区内,长期聘用无保安员证人员开展保安服务相关工作,违反保安服务管理相关规定。
处理结果: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市公安局安源分局对该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上栗县某小区物业企业未履行发现、劝阻、上报职责问题
案例情况:接某小区业主举报,该小区楼顶公共区域存在违规安装广告牌的情况。经上栗县住建局调查核实,该物业服务企业在发现该违规搭建情况后,虽下达了劝阻通知书,但在劝阻无效后,未及时将违规线索上报城管部门。
处理结果:上栗县住建局责令该物业服务企业限时整改,及时将线索上报城管部门处理。目前,城管部门已对违章搭建行为依法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萍乡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