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征求旅游行业违法违规线索 发现增设未告知消费项目等可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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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征求旅游行业违法违规线索 发现增设未告知消费项目等可举报

各有关单位、广大市民群众:

为强化旅游行业监管,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扎实推进我市旅游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破除旅游领域各类乱象,营造安全、诚信、有序的旅游消费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旅游行业违法违规线索,具体事项函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重点征集我市旅游行业各类违法违规线索,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1.虚构酒店星级、民宿等级,夸大设施标准、房型面积、床型规格、配套服务等信息,线上展示图片、视频过度美化、滤镜渲染,与实际服务条件严重不符,误导消费者预订。

2.以不合理低价、零团费、特价尾单、虚构政府补贴、官方授权、独家代理、限时特惠等名义虚假宣传,制造紧张氛围诱导参团,实际擅自降低食宿、交通、导游服务标准,删减行程、增设未告知消费项目。

3.对旅游线路、景点内容、接待标准、自费项目、购物安排等隐瞒关键信息、进行误导性宣传,未明确告知服务限制、免责条款、消费陷阱等重要内容。

4.虚构游客评价、刷单炒信、伪造交易记录,违规伪造荣誉资质、行业认证等,营造虚假口碑,误导消费者选择服务。

5.借助网页、小程序、直播、短视频、社交平台等渠道发布不实旅游信息,夸大服务品质、隐瞒风险隐患,实施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6.经营者以回扣、返利、人头费、购物提成等财物或其他手段进行商业贿赂,谋取交易机会、抢占客源、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7.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线索提供要求

1.倡导实名举报。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线索应真实、具体、可追溯,详细注明违法违规主体(旅行社、景区、酒店、商户、导游等)、发生时间、地点、具体事实,并附上佐证材料(照片、录音、视频、行程单、缴费票据、聊天记录、网页截图等),便于核查处置。

2.如实反映情况。举报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线索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或单位。对恶意举报、虚假举报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严格保密保护。我局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将逐一登记、认真核实、依法查办,并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线索提交方式

1. 联系电话:0799-12315;

2. 电子邮箱:pxscjdgljj@163.com;

四、线索征集期限

自本函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我们将对征集到的线索逐一登记、核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置,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从严查处,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切实规范旅游行业经营秩序,保障广大游客合法权益,推动我市旅游行业高质量发展。

萍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