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
南康通报四起
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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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典型案例通报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决策部署,深化物业服务突出问题治理,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区物业服务水平整体提质。同时,不断强化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公布一批物业服务领域正反典型案例。
反面典型案例
案例一:南康区某小区前业委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
(一)基本案情
2025年1月至2025年8月期间,南康区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在未经业主大会讨论决定、未取得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为9名业主委员会成员发放每月800元报酬,违规使用小区公共收益,侵害全体业主共有权益。经南康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属地街道督促指导,明确小区业委会无业主大会授权不得擅自发放薪酬,责令限期整改。
(二)法律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
(三)处理结果
相关人员每人退回违规领取的报酬6400元,全额返还小区公共收益账户。
案例二:南康区某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控制室持证上岗人数不足问题
(一)基本案情
南康区消防救援局在对某某物业公司服务管理的小区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中,持证上岗操作人员数量未达到规定要求,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二)法律依据
违反了《江西省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一款规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江西省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南康区消防救援局对该物业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警示:本次公布的2起反面典型案例,涉及业委会违规使用业主公共收益、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履职不到位两类问题,直接损害业主合法权益,忽视小区公共安全,暴露出部分相关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法治观念薄弱、管理运行不规范等问题。全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小区业委会(物管会)及相关负责人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规范内部管理和服务行为,共同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与小区安全有序环境。
正面典型案例
案例一:广东铂美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主动降低物业收费切实惠及广大业主
(一)基本案情
广东铂美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在管的赣州美的公园天下小区,一期收费面积13.79万平方米,二期收费面积20.25万平方米。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导下,该公司充分听取业主诉求,积极优化内部管理、压缩运营成本,在保障物业服务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主动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从2.3元/平方米·月下调至1.7元/平方米·月,惠及业主共计3143户,有效减轻了业主生活负担,获得业主广泛认可。
案例二:江西嘉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优化物业收费标准提升业主居住获得感
(一)基本案情
江西嘉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在管的嘉福尚江尊品小区,收费面积37万平方米。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导下,该公司立足小区实际,积极回应业主期盼,通过精细化管理、提质增效等方式压降运营成本,将物业收费标准从2.4元/平方米·月下调至2.0元/平方米·月,惠及业主共计2200户,以务实举措降低业主生活成本,保障服务供给。
案例启示:上述两家物业公司主动让利于民、优化收费标准,坚持诚信经营、合理定价,是践行社会责任、构建和谐物业关系的生动实践。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树立正面典型,坚持质价相符、惠民便民原则,不断规范收费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共建共治共享和谐宜居的小区环境。
来源:南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