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在浔阳区
新增交通违法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遏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浔阳大队决定在浔阳区新增交通违法抓拍设备,对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天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处罚。现将具体内容通告如下,通告期限为10日。

特此通告
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浔阳大队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