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新余市中心城区及其他部分路段
调整实施货运车辆限行的通告
为确保我市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缓解城市拥堵,优化道路通行环境,改善城区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关于优化和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省公安厅《规范全省城市货车禁限行设置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车辆类型
中型(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除外)、重型货运车辆(含专项作业车)。
二、限行时段与区域(路段)
(一)时段:每日06:00-23:00(因桥梁、道路承载能力不足等原因禁限行的,按现场交通标志标牌标明时段通行)。
(二)区域(路段):
1.中心城区:厚德路(不含)—白竹路(不含)—北新路(不含)—仰天岗大道(含)—宝鼎路(含)—茶山路(含)—劳动北路(含)—钟灵大道(含)—阳光大道(含)—新欣大道(含)—新阳大道(含)—锦新大道(含)—玉带西路(含)—渝州大道(含)—渝州大桥(含)—冶金路(含)—聚德路(含)—团结路(含)—仙女湖大道(含)—园区东路(不含)—厚德路(不含)区域内的道路。北新路以东的白竹路。
2.高新区:阳光中大道(不含新欣北大道至新城大道路段)—东兴路(含)—南源路(含)—新欣大道(含)以内区域道路。阳光西大道(新欣北大道至钟灵大道)、张固路(南源路至水西老街段),X210县道(南环路至河坪村)、Y163乡道(环城路至河坪村)。
3.渝水区乡镇路段:鹄山南街(鹄山集镇)、X293县道(人和至花堆)、X296县道(S221省道至江东村),经开大道。
4.仙女湖区:钟灵大道,仙女湖大道,环湖路,和谐大道,X299县道观巢集镇,X296县道(欧里至白梅),X304县道(欧里至白梅),Y221乡道(环城路连接线)。
三、有关规定:
因生产、生活等确需在限行路段、时间内通行的货运车辆,需事先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办理货运车辆通行码(证),并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方能通行。
四、法律责任:
对违反上述限行规定的货运车辆和驾驶人,由交通运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依法处理。
五、通行码(证)办理:
需要办理上述通行码(证)的货运车辆,可通过“交管12123”APP或辖区交管大队进行申请办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本《通告》自2026年04月10日起生效施行。
特此通告!
新余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4月9日
来源:新余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