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峡江县委卫健工委书记、卫健委原主任李文清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中共峡江县委批准,峡江县纪委监委对原峡江县委卫健工委书记、卫健委原主任李文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文清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组织观念淡薄,在干部职工的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追求低级趣味,参与以钱为注的娱乐活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文清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有关规定,经峡江县纪委常委会会议、中共峡江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吉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中共吉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文清开除党籍处分;由峡江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中共峡江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共峡江县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