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曝光一批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庐山市曝光一批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酒醉驾是马路上的一大“杀手”

让不少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本该引以为戒

交管部门也是严查该违法行为

但还是有一些人心存侥幸

酒后开车上路

庐山市公安交警

现将近期查处

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莫让酒杯变成 “催命符”

酒醉驾

01

酒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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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日,当事人沈某兴(男,42岁)驾驶无牌二轮电动摩托车,行驶至庐山市横塘镇熊家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依法查处。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沈某兴呼气酒精含量为44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酒醉驾

02

酒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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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5日,当事人钱某彬(男,58岁)驾驶赣GW***2号正三轮摩托车,行驶至105国道庐山市钱家墩路段,被执勤民警依法查处。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钱某彬呼气酒精含量为54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酒醉驾

03

酒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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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6日,当事人徐某红(男,53岁)驾驶赣G7***1 号小型汽车,行驶至庐山市横塘镇熊家港路段时,被庐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依法查处。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徐某红呼气酒精含量为70mg/100mL。经核查,当事人徐某红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罚,此次涉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酒醉驾

04

酒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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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日,当事人胡某荣(男,57岁)驾驶赣GY***7 号小型汽车,行驶至庐山市秀峰大道加油站路段时,被庐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依法查处。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胡某荣呼气酒精含量为49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上述曝光案例均为系统抽取)

为使得大家更加了解酒驾、醉驾

请往下看

什么是酒驾醉驾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10)中规定,饮酒驾车(酒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醉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酒驾醉驾的相关误区

01

酒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

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而要看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达标。

02

酒后挪车算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中。酒后行驶车速再慢,驾驶员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也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易发生事故,要以危险驾驶罪惩处。

03

小区院内酒驾没事?

在小区院内、马路牙子上等马路以外的地点酒后驾驶,也要按相关法规条例处理。

04

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受到相应处罚。

05

搭乘酒驾车辆出事不用担责?

有人认为:乘坐酒驾司机的车辆出了事故,酒驾司机负全责,同乘人员免责。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不仅要对酒驾人员及时劝阻,也不要搭乘酒驾车辆。

06

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酒驾不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还是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

07

酒后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的酒精检测仪检测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是口腔,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冲淡。

酒驾醉驾应承担的后果

酒驾醉驾的民事责任

因酒驾醉驾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方对于商业险部分均不予赔偿。

因酒驾醉驾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方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后,有权向侵权人(驾驶员/车辆所有人)追偿。

因酒驾醉驾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应依法赔偿医药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费用。

酒驾醉驾的其他方面后果

酒驾属于违法行为,会使个人档案留下违法痕迹,影响前途。若醉驾者被处以拘役处罚,将不得从事公务员、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职业,也不能担任国有企业、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此外,由于我国在政审方面的规定,被政审人及其近亲属一旦有因酒后驾驶触犯刑法的情况,将会对被政审人产生影响。

酒驾醉驾涉及的纪法条款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缩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缩进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缩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03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三十一条

缩进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缩进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

缩进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温馨提醒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请广大驾驶人

时刻牢记红线、守住底线

拒绝酒驾,才能“久”驾

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庐山市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