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随着旅游市场持续火热,旅拍作为“旅游+摄影+文化”深度融合的新业态,呈现出迅猛发展势头。然而,随着旅拍行业的快速发展,也暴露出诱导消费、违规揽客、占道拍摄等问题。
近日,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珠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在走访中发现,辖区内部分妆造摄影馆存在卫生安全隐患,遂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3月16日,该院联合区卫生健康委,深入妆造店集中区域,开展专项普法与卫生监督检查,拧紧行业“安全阀”。
针对旅拍乱象,江西省人大代表、南昌市新联会副会长陈虹建议,加快建立“旅拍服务前强制告知与冷静期”机制,引入动态信用积分,要求经营者明示服务内容及退改规则,提升市场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
◎文/赣法云·新法治报 程陶佳 魏雨欣 记者王白如
检察建议要求专项整治
2025年11月,珠山区检察院运用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模型筛查线索时发现,辖区内某某摄影中心、某某摄影馆等部分妆造摄影馆存在卫生安全风险。经调查核实,上述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经营范围含“提供生活美容服务”的经营主体,均未依法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
“上述经营主体虽名为‘摄影馆’,实则以提供化妆、造型等生活美容服务为主,摄影仅是外拍附加项目,与传统摄影机构有本质区别。”承办检察官介绍。若监管缺位,此类场所极易滋生卫生风险。直接接触皮肤的化妆工具若消毒不当,易造成交叉感染,过期甚至“三无”化妆品也存在流入市场的风险。
珠山区检察院认为,上述经营主体虽名为摄影馆,但化妆、造型实为重要经营内容和利润来源,其服务性质、操作内容、卫生风险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定义的“美容店”高度重合,应当纳入公共场所卫生监管范畴。此类卫生风险问题,既直接侵害消费者健康权益,也可能会对景德镇城市形象造成负面影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据此,珠山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辖区内登记经营范围含“生活美容服务”且从事化妆、造型、摄影等相关业务的经营主体,依法办理卫生许可证等证照。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核查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情况,探索适应“摄影+化妆造型”新业态特点的日常监管模式。
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启动专项整治行动。3月16日,珠山区检察院联合卫生监督执法部门,采取“监督+服务”模式,深入御窑厂、陶溪川等汉服妆造店聚集区,开展普法与执法检查。执法人员明确划定卫生红线:直接接触皮肤的化妆工具必须严格落实“一客一换一消毒”制度,鼓励使用一次性独立包装辅具。同时,要求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产品来源可溯、质量合格。此外,执法人员还现场警示,使用不合格化妆品不仅面临行政处罚,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新规为旅拍游客撑腰
在旅拍经济爆发式增长的背景下,妆造卫生不达标、强制消费、占道拍摄等乱象也暴露了出来。
2025年7月,游客朱先生一家人在重庆洪崖洞景区附近游玩,其侄女因身穿古装被女子唐某强行拉拽要求拍照。朱先生明确拒绝后,唐某恶语相加,并试图抢夺拍摄视频的手机。巡逻民警将双方带至派出所调解后,唐某仍不依不饶。最终,唐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罚款。重庆市摄影行业协会对其作出从业限制,洪崖洞景区将其列入“黑名单”。
“当前,旅拍行业违法成本明显偏低,罚款与从业限制远低于违规收益。缺乏刑事或高额民事追责,导致违规行为反复发生。”陈虹指出,旅拍监管链条呈现碎片化,信息流转与权责边界不清,尚未形成闭环处理机制。同时,从业者流动性强、备案管理缺位,多以口头承诺为主,缺乏书面合同与电子留痕,游客取证困难、维权周期长。
记者通过社交平台了解到,关于“低价陷阱”的投诉屡见不鲜:进店后变相加价;宣传的光鲜服饰实则有污渍破损;承诺的精致妆造沦为流水线作业;存在“不加钱不给底图”的霸王条款。
3月15日,新修订的《旅游投诉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旅游投诉管辖依据、受理时限、处理流程等内容,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更坚实的保障。
江西江佑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军介绍,新规在原有地域、级别管辖基础上,细化了旅游纠纷的管辖部门与处理步骤。《办法》将投诉受理机构扩展至纠纷发生地,实现“就近投诉”“马上投诉”,更加贴近实际。《办法》规定,对于同一个旅游纠纷,两个以上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收到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管辖。“《办法》明确投诉受理责任与时限,推行‘首接责任制’,有望终结以往因管辖不清导致的‘踢皮球’现象,让游客投诉有门、受理有人。”胡军表示。
胡军介绍,新规压缩了旅游投诉受理时限,简化了办理程序。《办法》规定,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二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旅游投诉之日起六十日以内,作出处理,复杂情况可适当延长。
建议:设无理由退款冷静期
面对这一挑战,全国各地相关部门和景区都在积极探索治理路径。
上海市黄浦区于3月15日发布《黄浦区提升旅拍行业消费品质市场监管指引》,明确经营者须规范经营资质、明码标价,不得以“低价引流”诱导消费。杭州西溪湿地景区针对商业拍摄,设置了免费商业拍摄区域和收费商业拍摄区域,进入相应区域拍摄需提前预约。
我省也积极探索。《江西省旅游条例》规定,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在旅游景点设置影响旅游者自由摄影的设施,从法律层面保障游客拍摄权益。
南昌八一广场探索“游客专属拍摄区”模式,针对商拍摄影师长时间霸占“C位”问题,划定长10米、宽4米的临时管控区,以隔离栏围合,明确为游客专属拍摄区域。游客排队分批进入,每批20人,现场设置倒计时显示屏,限时拍照5分钟。商拍摄影师在旁等候,游客按需购买拍摄服务。
旅拍监管如何既“放得活”又“管得好”?胡军律师建议,加大对热门景区及拍摄点位的执法检查与监管力度,构建旅拍摄影师备案管理制度,要求从业人员备案并持证上岗、明码标价;存在强行拉客、辱骂等行为的,纳入行业信用“黑名单”,禁止其进入景区开展经营活动。
此外,陈虹建议,设置“旅拍服务前强制告知与冷静期”机制,商业旅拍须通过景区官方平台电子签约,明示服装实拍、底片数量、精修价目等,并设置30分钟无理由退款冷静期,这既能阻断“低价引流变相加价”的套路,也可留存完整证据链方便维权。同时,对申请备案的从业者开展情绪稳定性与冲突化解能力测评,建立动态信用积分机制,根据投诉扣分,积分归零则永久列入行业“黑名单”。此外,在景区拍摄区域设置纠纷快速调解点,及时介入揽客拉扯、排队争执等冲突,并配备记录仪。
来源:大江网-新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