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微讯广丰
一、补贴标准
先缴后补,不跨年申请
每月补贴200元,全年最高2400元/人
累计最长可享36个月(企业社保补贴时长合并计算)
二、申请条件
1、户籍在广丰区行政区划内,在本区范围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本年度社会保险费。
2、可申领年龄为:男性年满56-60周岁,即1966年1月1日至1970年12月31日出生。女性年满51-55周岁,即1971年1月1日至1975年12月31日出生。
3、已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并进行了灵活就业登记。
三、申请材料
1. 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正反面);
2. 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同面);
3. 2025年度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税务盖章,原件留存);
4. 就业创业证(含灵活就业登记记录);
5. 个人承诺书(乡镇(街道)办事处提供);
6. 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佐证材料(残疾证、低保证及本年度低保流水等,原件现场核验后退还)。
四、办理方式
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
五、常见问题
问题1:自己不在申领年龄段可否提前申领?
回答1:否
问题2:还没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人可以申领嘛?
回答2:还没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人不符合申领条件,可以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咨询是否符合办理认定情况。
问题3:今年的灵活就业社保还没缴纳可以申领嘛?
回答3:补贴遵循“先缴后补”原则,就业困难人员得先缴纳社保才能有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六、温馨提示
不予补贴情形:
1. 未完成“三登记”(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灵活就业登记),或“4050”人员失业登记未满6个月;
2. 正在领失业保险金、已享受养老保险优惠待遇;
3. 超法定退休年龄、当年度参加企业技能/岗前培训;
4. 有单位缴纳“五险一金”、持有营业执照记录;
5. 曾骗取补贴、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