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征集物业服务行为突出问题线索 严查未明码标价、擅自加价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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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征集物业服务行为突出问题线索 严查未明码标价、擅自加价等问题

为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物业服务行为问题,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物业服务行业中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突出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未按规定明码标价问题。未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全部收费项目、标准、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模糊标价(如“面议”“100元起”等),标价外额外加收未标明费用。

2.不执行政府指导价问题。保障性住房擅自突破政府核定指导价上限收取物业费;通过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执行保障性住房物业费优惠政策。

3.物业服务企业代收费问题。代收居民水电费、燃气费、二次供水、转供电费用时,擅自加价、赚取差价;违规收取手续费、服务费,分摊不明损耗,不按计量表据实结算,强制捆绑收费。

4.未落实安全责任问题。住宅小区电梯使用单位未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电梯维保单位未按规定开展维保工作,接到电梯困人等紧急故障报告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救援。

5.市场经营违规问题。在小区内公共区域发布的广告,存在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效果等情形的虚假广告。在小区内如住宅、车库、储藏室、架空层、公共区域等从事经营活动,未依法办理营业执照。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征集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拨打12315服务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www.12315.cn或微信小程序)进行举报,也可以在法定工作日现场提供线索,办公地址为:吉安市吉州区吉州大道18号。

为使反映线索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理,鼓励实名举报,详细提供问题线索相关事实、证据材料及联系方式,内容要真实、客观、具体。对于征集到的问题线索,我局将认真核实、依法查办,并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