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贵溪报
为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督促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守法意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现公布一起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2026年2月22日,白田乡人民政府开展联合检查时发现,郑某某(贵溪市某某烟花爆竹店)在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外的地点储存并销售了烟花爆竹。
处理结果:贵溪市某某烟花爆竹店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第191项的规定,适用条件A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叁仟元(¥3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