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导游证、无经营许可、未签旅游合同……上饶公布一批旅游行业处罚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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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导游证、无经营许可、未签旅游合同……上饶公布一批旅游行业处罚案例

来源:上饶文旅之声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持续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为进一步引导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规范执业,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现将2026年上饶市第一批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程某某买卖、使用伪造证件,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案

2026年3月,执法人员在旅游市场巡查中,发现程某某为江西欢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百花齐放--庐山免票、问道三清品质大巴5日游”的旅游团队提供导游服务。进一步调查发现,程某某未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使用伪造的导游证。3月20日,线索同步移送至婺源县公安局旅游管理警察大队,程某某因买卖、使用伪造证件,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程某某的行为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二

上饶市途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导游证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案

根据九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移送案件线索,执法人员调查发现,上饶市途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至5日组织的“东林大佛+庐山三叠泉+白鹿洞书院”三日游活动中,聘请张某某为旅游团提供导游服务,张某某未取得导游证。上饶市途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2026年1月,上饶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5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员李某罚款2000元。

案例三

江某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根据文旅部转办线索,执法人员调查发现,江某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5年11月23日至29日,组织18名旅游者参加了“11.23-11.29秋摄婺源皖南景德镇往返7日精品摄影团”的旅游活动。江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6年1月,婺源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对江某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776元、罚款10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邓某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根据群众举报,鄱阳县邓某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6年3月8日组织49名游客,参加了“鹰潭仙人城+上清古镇一日游”的旅游活动。邓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6年3月11日,鄱阳县文化广电旅游局予以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处办中。

案例五

上饶市印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案

横峰县文化广电旅游局现场检查发现,上饶市印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组织51名游客开展了“玉山博士县一日游”的旅游活动,未与51名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上饶市印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七条和《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2026年3月5日,上饶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予以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处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