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公布2起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违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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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公布2起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违法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规范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宜春市应急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布2起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违法典型案例。

高安市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不具备安全培训基本条件,授课教师不具备培训资格案。

2025年6月27日,宜春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高安市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核查时,发现该公司多名备案师资存在学历造假,并使用无相应专业背景的教师开展授课等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丰城市某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案。

2025年11月6日,宜春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丰城市某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培训机构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使用无相应资格证书的教师开展熔化焊接与热切割实际操作教学;培训班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培训视频档案部分缺失等问题。以上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六条第一款、第十五条规定,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按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22项裁量阶次C、第23项裁量阶次C、第24项裁量阶次B的规定,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来源:宜春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