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明节假期将至,随着气温回暖,祭祀扫墓、春游踏青等户外活动和集体聚餐增多,食源性疾病进入高发期。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饮食安全意识,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特发布以下消费提示:
01
理性选择节令食品
1、在选购鲜笋、香椿、荠菜、食用菌菇等时令“春菜”,及祭扫食物时,建议选择证照齐全、资质合法,信誉度高、经营规范的正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专营商店、网络购物平台、餐饮店等渠道进行消费、订餐。不购买和食用“三无”食品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清明时节外出踏青,注意不要采摘食用户外野菜、野果、野蘑菇、野蜂蜜等,以免食物中毒,一旦出现食物中毒症状,要立即就医。
02
出行游玩保持警惕
1、跟团旅游一定要选择资质、信誉良好的旅行社,签旅行合同时,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对交通工具、食宿标准、景点安排、自费项目、违约责任等详细规定。
2、通过网络平台预订酒店、民宿时,确认房型、价格、取消政策,保留预订截图、订单信息,避免因临时变更行程产生纠纷。
3、景区购物或就餐时,留意商品是否明码标价,遇到强制消费及时留存证据并投诉。自驾出游选择正规停车场,查看收费公示牌,确认收费标准及计费方式,拒绝无资质场所的“随意收费”。
03
依法理性维权权益
1、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妥善留存证据,及时保存购物小票、发票、支付记录等购物凭证,以及产品包装、剩余样品、现场照片或视频等相关证据,为维权提供有效支撑。
2、遇自身权益受损,需依法理性维权,可第一时间与经营者沟通协商,要求其依法履行退换货、赔偿等法定义务。若与经营者协商不成,可直接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电话,也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网站、APP、小程序)在线提交投诉举报信息,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