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宜春发布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
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
腐败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推动2026年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强化正风反腐,全面提升全市市场监管和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作风行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市场监管领域医保基金管理存在突出问题
医疗机构是否存在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超标准收费等不按规定收费问题。医疗机构和药店是否销售使用“回收药品”、是否存在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问题。
(二)市场监管领域养老服务突出问题
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履职、食品经营许可资质、食品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控制、场所环境卫生、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养老服务领域虚假宣传问题,在私域直播、养生会所等重点领域,是否存在以“亲情关怀”“养生讲堂”“健康咨询”等名义,夸大普通商品或者服务的功效,向老年人推销售卖伪高科技产品、养生理疗产品、保健品等行为。
(三)市场监管民生领域信访问题
是否存在制售假劣食品、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隐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规经营、乱收费、执法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趋利性执法等市场监管民生领域信访问题。
(四)市场监管领域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
是否存在随意执法、选择执法、趋利执法、机械执法等问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问题;违规在企业兼职取酬等问题。
(五)市场监管领域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
是否存在采购、使用、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产品,以其他畜禽肉制售假冒牛(羊、驴)肉制品等肉源性造假问题;其他涉嫌制售假劣肉制品,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市场监管领域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
是否存在酒店对星级或等级等作不实、夸大宣传,发布过度美化不实的照片诱导消费行为,是否存在以低价诱导消费者参团后不提供相应服务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虚假宣传、商业贿赂违法行为。
(七)市场监管领域物业突出问题
物业服务收费未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和项目,以及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水、电、气、热费用过程中价格行为。电梯使用单位责任是否落实,电梯使用安全管理是否到位;住宅小区电梯故障频发等问题;住宅小区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生产、维保、检验检测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物业服务区域内违法广告、无照经营、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市场监管领域纠治征订教辅、购买校服等乱象问题
是否强制或变相强制征订教辅资料、购买校服并收费,是否未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学校“两免一补”优惠政策以及商业贿赂等行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校服违法行为。
(九)市场监管领域严打“市霸”等突出黑恶
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市场流通重点领域是否存在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违法行为。
(十)巩固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
中小学校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等方面突出问题。
(十一)巩固整治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成果
殡葬服务机构、殡葬领域经营主体价格违法、违规收费、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我局已于3月5日发布公告,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线索,如发现此项问题线索也可一并举报。
三、监督举报渠道

四、举报须知
1.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请留存举报证据材料,提供尽量详细的线索,应包含涉及问题人员姓名、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主要情况,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受理单位及时核实、处理和反馈。
2.举报人应当对举报事项的真实性负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
3.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市场监管部门将认真核查、依法查办,并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5日
来源: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