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昌公积金贷款发放99.4亿元 同比增长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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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南昌公积金贷款发放99.4亿元 同比增长2.87%

南昌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南昌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机构概况01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9名委员,2025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执行情况和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审议通过市财政部门关于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会计决算审核报告,以及市审计部门关于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报告。

02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直属南昌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10个科室、5个县(区)办事处及省直、铁路2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77人,其中,在编92人,非在编85人。

业务运行情况

01

缴存

2025年,新开户单位3520家,净增单位 2919家;新开户职工11.29万人,净增职工5.86万人;实缴单位22936家,实缴职工102.05万人,缴存额240.1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17%、减少0.39%、增长1.86%。2025年末,缴存总额2281.1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77%;缴存余额797.07亿元,同比增长9.92%。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 2 家。

02

提取

2025年,51.1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68.23亿元,同比增长1.84%;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0.05%,比上年减少0.01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1484.0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79%。

03

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10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20万元。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多子女家庭,贷款限额最高上浮30%。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53万笔、99.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5.56%,增长2.87%。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8万笔、72.69亿元,省直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5万笔、26.71亿元。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73.67亿元。其中,市中心54.75亿元,省直分中心18.92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0.29万笔、1145.61亿元,贷款余额545.7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5.32%、9.5%、4.9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8.46%,比上年末减少3.25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 12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1447笔94499.3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20746.4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40291.3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年未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5931笔、219844.40万元,累计贴息6888.06万元。

04

资金储蓄

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58.01亿元。其中,活期3.3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37亿元,1年以上定期202.2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5.51亿元。

05

资金运用率

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 68.46%,比上年末减少3.25个百分点。

主要财务数据

01

业务收入

2025年,业务收入202896.59万元,同比下降4.92%。其中,市中心141913.85万元,省直分中心60982.74万元;存款利息 46447.6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 154882.13万元,其他1566.81万元。

02

业务支出

2025年,业务支出123375.75万元,同比增长9.47%。其中,市中心87612.69万元,省直分中心35763.06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15019.15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7307.58万元,其他1049.02万元。

03

增值收益

2025年,增值收益 79520.85万元,同比下降21.04%。其中,市中心54301.17万元,省直分中心25219.68万元;增值收益率1.04%,比上年减少 0.42个百分点。

04

增值收益分配

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5147.29万元;提取管理费用4831.13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9542.43万元。

2025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4831.13万元。上缴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8600.03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南昌市财政局66462.79万元,省直分中心上缴江西省财政厅32137.24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22918.54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793892.42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553276.14万元,省直分中心提取240616.28万元。

05

管理费用支出

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4686.8 万元,同比增长1.21%。其中,人员经费3506.31万元,公用经费392.71万元,专项经费787.78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 2450.67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944.22万元、136.65万元、369.80万元;省直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 2236.13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562.09万元、256.06万元、417.98万元。

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

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1497.87万元,不良率0.27‰,其中,市中心0.30‰,省直分中心0.21‰。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22918.54万元。2025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社会经济效益

01

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68.86%,非企业单位占31.03%,灵活就业人员占0.11%。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85.12%,非企业单位占14.45%,灵活就业人员占0.43%。

02

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 14.7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4.35%,租赁住房占8.69%,老旧小区改造占0.00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6.9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26 %,出境定居占0.01%,其他占5.02%。

03

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 2025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77.1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 17.91%。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 57.62 %(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 0 %),购买二手房占 42.38%。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36.36%,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63.27%,三人及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贷款占 0.37%。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 38.82%,30岁-40岁(含)占 48.12%,40岁-50岁(含)占11.19%,50岁以上占1.87 %;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9.72%,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 10.28%。

04

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5.85%,比上年增加3.77个百分点。

其他重要事项

01

调整贷款政策

一是提高贷款额度上限。单缴存和双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提高至100万元和120万元,二孩家庭继续上浮20%,新增三孩家庭上浮30%(最高156万元)。二是降低首付与利率门槛。首套及二套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下调至20%;贷款利率下降0.25个百分点。三是优化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按拟购房屋所在县(区)、开发区、管理局核查的房屋套数结果认定。

02

完善提取政策

一是提高租房提取额度。职工租房提取额度调增至每月2400 元,单身职工继续减半执行;二孩家庭继续上浮20%,新增三孩家庭上浮30%,切实缓解新市民、青年群体租房压力。二是放宽购房提取时限。将原购房提取时限由2年内放宽至5年内。对于全款购买存量住房且建筑面积大于60㎡的,由原满半年后提取调整为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申请提取。三是持续落实“既提又贷”便民政策。

03

拓宽使用场景

一是支持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助力住房困难群体“安居梦”。二是支持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允许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后,房屋产权人及配偶可提取不超过电梯更新改造实际支付费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额度,推动民生工程与公积金政策深度融合。

04

优化灵活就业人员政策

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普惠性作用,持续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同权保障机制。一是将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贷款的连续缴存时间由原12个月调整至6个月。二是降低缴存门槛,将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基数核定标准由原依据个税起征点调整为按南昌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收入认定,提升灵活就业群体可贷额度,助力其住房需求释放。

05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一是将住房公积金缴存事项纳入市、县(区)劳动合同参考文本。增强对用人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刚性约束。二是常态化开展睡眠账户清理。多渠道、多方式积极与人社等部门联系,争取合作,尽量获取睡眠账户职工的联系方式,发送短信通知清理。制订《部分无法清理的睡眠账户余额处理流程》,常态化开展清理工作。三是强化违规提取治理。聚焦虚假材料提取、中介机构违规代办等突出问题,依托信息共享、联网核查等方式,严格审核可疑材料,查处违规提取行为,维护中心资金安全。四是优化行政执法流程。实施“实名投诉,注册地管辖”机制,规范从催建催缴类投诉受理到行政执法、补缴业务流程。

06

深化数字赋能

一是扎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在全省率先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网上集成联办,以及“员工离职”“个人身后”“身份信息变更”“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等项目上线。二是开通省内异地贷款委托提取业务。完成全省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委托提取业务上线,避免异地购房职工跨区域往返奔波,同时减轻职工还贷压力。三是积极推进AI智能应用。开通单位版“AI智能+人工”客服,真正实现7×24小时受理缴存单位业务操作咨询,进一步提高了公积金单位业务咨询质效。四是加强数据治理。深入推进数据质量提升行动。五是加快征信信息共享。完成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历史征信数据切换工作。六是完善住房公积金异地协同机制。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平台以及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实现省内异地互认互贷“零障碍”。

来源:南昌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