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大力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赣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持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对高危风险运输企业、事故多发路段、终身禁驾名单、典型事故案例、突出违法车辆进行曝光。
01
高危风险运输企业

02
事故多发路段

03
终身禁驾

04
典型事故案例
3月6日
崇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到报警称
在崇义县齐云山食品厂旁边
红绿灯桥头
报警人的小孩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
被一辆逆行小车刮蹭
造成车辆受损

值班民警迅速调取监控查看情况
确认违法事实后
电话通知了小车车主邱某到场处理
在视频证据面前
邱某承认了交通违法行为
最终,民警依法对其通过路口
遇放行信号不依次通行、逆向行驶
两项交通违法行为
合并处罚款25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并赔偿对方车损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交警提醒
路口车流量大时
变道加塞或借道逆行等行为
既自私,又违法
不仅扰乱整体通行秩序
还会发生交通事故隐患
请广大驾驶人
讲文明,守法规
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来源:赣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