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鹰潭交警
警灯、警报器等设备
是公安、医疗、消防及应急抢险
等部门的特种车辆
在执行公务时使用的特殊装备
任何人不得私自安装和使用
然而鹰潭一名车主
私自给车辆顶部
安装警灯式样警示灯具
结果被群众举报
鹰潭交警迅速查处
2026年3月21日,鹰潭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接到网友举报,称:在信江新区滨江东路,发现牌号为赣L3***7小型普通客车非法安装警灯式样警示灯具。

接到举报后,辖区信江大队交警迅速开展调查。经调查,网友举报内容属实。3月25日,大队将违法嫌疑人董某某依法传唤至大队接受调查。董某某对自己非法改装车辆,安装警灯式样警示灯具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民警对驾驶人董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现场拆除、收缴非法安装的灯具,同时依法对其非法安装警灯式样警示灯具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法 律 链 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第九十七条规定,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私家车非法安装警灯、警报器
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随意使用
会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
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请文明驾驶,守法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