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
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九江市公安局、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九江市农业农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违法使用“瘦肉精”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非法添加新型衍生物、非法化合物,以及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禁止使用的物质,非法收购、销售、处置病死畜禽,未按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被屠宰后检疫不合格的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
(二)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未按规定索取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法买卖、伪造、变造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三)加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无合法溯源凭证、走私入境的冻品肉,私设“黑冷库”无证无照储存来源不明、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冷冻肉,对过期变质冷冻肉进行更换包装、解冻再冻、添加化学物质漂白等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四)严查肉源性造假、私屠滥宰、注水注药、非法使用农兽药、违规处置病死畜禽等乱象,严惩兽医、检疫人员、养殖户等内外勾结行为。
(五)肉制品加工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违规使用鸡、鸭等其他肉类冒充(或掺入)牛羊肉及其制品,以其他畜禽血产品假冒鸭血制品,使用未切除“三腺”、病变淋巴结及病变组织的“槽头肉”、毛皮动物胴体肉等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六)生产、经营中存在非法使用工业碱、工业盐、工业松香、工业双氧水、甲醛等非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
(七)烧烤店、火锅店、夜市、大排档等餐饮服务单位、肉类产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等场所领域购销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采购、制售假冒牛(羊、驴)肉制品,非法使用亚硝酸盐,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线索。
(八)未经许可或备案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的黑窝点、黑作坊、黑工厂,使用病死畜禽、无证无照生产、标注虚假厂名厂址或生产日期,以及销售来源不明的熟食、卤味等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九)线上外卖店铺伪造、借用证照,或登记虚假地址、与实际经营场所不符,在隐蔽场所开设“黑外卖”窝点,在食品中使用非食用物质或超限量、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线索。
(十)其他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及肉类产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线索举报要求
(一)检举、揭发、提供的相关犯罪线索要有明确的举报对象,举报违法犯罪要真实准确、内容具体,不得虚构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二)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相关线索的,公安机关依法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严厉惩处对举报人的打击报复行为,依法保障举报人的权利;对恶意举报、诬陷、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线索举报方式
(一)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举报邮箱:jjhsyzzd@163.com;
来信地址:九江市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九江市浔阳区十里大道28号,邮政编码:332005);
(二)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12315;
来信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兴城大道166号(市委党校旁);
(三)市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12316;
来信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大道166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C区6楼。
特此通告。
九江市公安局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九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