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6年3月23日景德镇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邹永胜的景德镇市政府副市长职务。
(2026年3月23日景德镇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长蓥为景德镇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董电波为景德镇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2026年3月23日景德镇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曾凡斌为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苾铃为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胡志勇为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景德镇知识产权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方莉为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欧阳国为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程丽君为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周寿林为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阎志海为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叶心华为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唐东勇为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慧莲为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舒振亚为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罗慧青为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张春红的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景德镇知识产权法庭庭长;
欧阳国的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阎志海的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戴瑞的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方莉的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程丽君的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陈苾铃的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舒振亚的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叶心华的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曾凡斌的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慧莲的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唐东勇的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胡志勇的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景德镇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
石平连的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2026年3月23日景德镇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胡淑萍为景德镇市浮南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郑志刚的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云的景德镇市浮南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