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郑晓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郑晓军同志任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卫华同志任市高欣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按副县级干部管理,试用期一年);
罗海燕同志任市现代农业科技园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平同志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正式任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主任。任职时间从2024年3月起计算。
免去张华同志的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翔同志的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2026年3月18日
来源:新余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