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任免一批领导干部

新余任免一批领导干部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郑晓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郑晓军同志任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卫华同志任市高欣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按副县级干部管理,试用期一年);

罗海燕同志任市现代农业科技园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平同志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正式任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主任。任职时间从2024年3月起计算。

免去张华同志的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翔同志的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2026年3月18日

来源:新余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