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新余公安
2月底,渝水分局网安大队接到辖区某电商公司紧急报警:公司在某电商平台上的多家店铺,其全部商品链接在未收到任何平台违规通知的情况下,被无故批量删除。这一突发状况直接导致公司业务停滞,数十日无法正常运营。

接警后,网安大队成立专班,迅速开展案件侦办工作,通过对海量数据进行细致核查与分析研判,最终精准锁定该公司前员工宁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民警依法将宁某传唤到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宁某曾系该电商公司的运营人员。因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未与其续约,便心怀不满,萌生报复之意。他利用任职期间留存的店铺登录账号及密码,在家中通过电脑远程操作,非法登录公司电商平台店铺管理后台,擅自将公司运营的多家店铺的商品链接全部删除,累计删除数量高达8954条。
据初步统计,被删除的商品链接此前已累计为10万余人次提供过服务,涉案金额达582万余元。宁某的这一恶意行为,不仅直接造成该公司业务瘫痪数十日,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更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性质恶劣,已触碰法律红线。

目前,犯罪嫌疑人宁某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已被渝水公安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职场中的矛盾纠纷应当通过合法、理性的途径解决。为泄私愤,利用专业技能破坏企业计算机信息系统,不仅无法解决问题,更会让自己从“受害者”变为“犯罪嫌疑人”,最终面临的是法律的严惩和失去自由的悔恨。
法律小知识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
来源:渝水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