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鹰潭日报
日前,市市场监管部门以雷霆之势曝光了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经营主体。从针对老年人的虚假健康宣传、欺骗性计量器具,到“幽灵外卖”、价格欺诈、虚假广告,再到食品标签违规及处方药违规销售,这些违法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将消费者尤其是弱势群体置于健康与财产风险之中。
案件一:
鹰潭市诚睿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地址:月湖区建设北路11号锦绣家苑A2北栋西单元7021号)利用健康讲座形式,向参会老年人宣称其销售的产品“多功能治疗仪”具有改善“高血糖、高血脂”等疾病的功效,并作出“没有任何副作用”等缺乏科学依据的承诺,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支持,构成虚假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
案件二:
月湖区吴氏水产经营部(经营地址:月湖区杏园菜场一楼水产区)使用无铭牌电子台秤,现场无法提供检定证书,经市检验检测认证院检定结论为“不合格”。经技术确认,该秤具备通过组合按键调节计量值的欺骗功能,构成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
案件三:
月湖区老陈菜馆(经营地址:月湖区西湖路81号附49号)在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虚假信息,利用同一平台账户运营两家无证照、无实体的网络店铺,证照借用、地址造假,属“幽灵外卖”模式,构成在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
案件四:
鹰潭市锐舞俱乐部有限公司(经营地址:月湖区站江路以西、欣新路以西嘉乐城商场1层12号)在美团平台销售的“新动力12瓶(含小吃果盘)”团购套餐,标示原价360元(0.9折),线下实际售价29.9元。当事人无法提供该被比较价格的真实依据,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的价格违法行为。
案件五:
月湖区紫芮美容美体工作室(经营地址:月湖区胜利西路8号凯翔新天地18栋1单元2007室)在抖音平台店铺“紫芮皮肤管理头疗”宣传“舒缓头疗”项目(售价19.9元)时,使用“一次头疗养生胜过六次手工敷脸”“目测年轻5—7岁”等功效性、夸大性用语,且无法提供相关科学依据或权威佐证材料,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
案件六:
余江锦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经营地址:余江区锦江镇七都村委会余家小组螺丝山)生产经营的速冻锁鲜鱼头标签未标注生产许可证号及执行标准,包浆豆腐标签未标注产品类别,构成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案件七:
贵溪市民兴大药房(经营地址:贵溪市塘湾镇新化大道中心广场塘湾中心菜场旁)因无执业药师在岗且未经审核销售处方药,被贵溪市市场监管局责令整改。当年11月复查发现,该店仍无执业药师在岗,且存在未经审核销售2盒处方药“康复新液”的行为,构成未经执业药师审核销售处方药拒不改正行为。
(夏敏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