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俐(左二)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受访者供图)
在平安抚州、法治抚州建设中,有这样一位温柔而坚定的女性,她以法律为剑,以爱心为盾,三十年如一日扎根家事审判一线,成为妇女儿童权益的“守护者”,她就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张俐。这位戴着眼镜、知性温婉的法官,以专业诠释司法温度,以担当书写巾帼风采,让法治之花在千家万户静静绽放。
从青涩的法院干警到独当一面的民一庭庭长,从普通的法律工作者到妇女儿童权益维权先锋,张俐的职业生涯始终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紧密相连。作为中共党员、省妇联执委、市妇联兼职副主席,她身兼数职仍初心如磐,始终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铭刻于心,在政治理论、法律政策、妇联业务的学习中锤炼服务本领,用专业素养破解妇女群众的“烦心事、忧心事、揪心事”。在她的带领下,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成为一支敢打硬仗、善解民忧的审判铁军,先后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等多项国家级荣誉,而她本人也获评江西省“法治为民好榜样”,成为赣东司法战线上的一面旗帜。
家事纠纷剪不断、理还乱,是司法审判中的“硬骨头”。为解开群众心中的“千千结”,张俐勇当改革先行者,立足家事审判职能大胆创新,打造独具特色的家事审判“抚州样板”。她依托“1+1+9”模式,牵头制定全市家事审判改革工作计划,推行调解优先、亲情修复、心理疏导、案件回访等九项暖心制度,将法理、情理、伦理融入审判全过程,让冰冷的法律有了温度。在她的引领下,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年均办案超120件,结案率稳定在97%以上,一大批离婚、赡养、抚养等家事纠纷得到妥善化解。辖区基层法院的家事审判改革更获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成为全国家事审判改革的先进典范。
面对家庭暴力这一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顽疾”,张俐化身最坚实的“娘家人”,用法律的刚性为弱势群体撑起“保护伞”。在办理一起养父家暴养女的典型案件时,她不仅依法严厉谴责施暴行为、解除收养关系,更联合妇联持续跟进,为女童提供心理疏导和生活关怀,使女童在重归亲生父亲怀抱后重拾阳光,该案也入选江西省首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2021年,她敏锐发现家暴受害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极少的问题,立即联合妇联、公安、民政等部门开展专项调研,形成的报告为反家暴工作提供了重要实践参考,有力推动抚州构建起多部门联动的反家暴防护网络。
普法之路,步履不停。作为“赣鄱红色娘子军”宣讲团成员,下乡讲法是张俐年年不变的“必修课”。她常年奔走在抚州乡镇、社区、学校,把法律课堂搬到群众家门口,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婚姻家庭、婚约彩礼、土地相邻权等与妇女切身相关的法律知识,用鲜活案例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她将普法重心向经济落后地区倾斜,开展“扶志扶智”、民法典宣讲等活动,为乡村振兴筑牢法治根基。2025年,她带领干警联合妇联开展“抵制高额彩礼倡导婚俗新风”“与法同行护未成长”主题巡回审判10场,两千余人次到场旁听。她还巧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以案释法、以案说法,让法律声音走进千家万户,引导基层妇女干部做好权益侵害行为的“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柔肩担正义,奋进绽芳华。三十年风雨兼程,张俐用坚守诠释初心,用专业守护公平,用爱心传递温暖,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了不平凡的巾帼华章,在守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新征程上实干笃行,用法治的光芒照亮更多人的前行之路。本报记者 刘怡馨
来源:抚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