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源区:公园一号小区物业不让业主车辆进小区
业主车辆进入安源区横龙街公园一号小区仅剩十余天期限,申请延期被物业拒绝,物业称业主车辆进入小区也需一律收费。物业以禁止业主车辆进入的方式催缴物业费,违反《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恳请政府介入处理,避免公园一号小区引发矛盾骚乱,维护社会稳定。
横龙街道办事处 回复:
关于《公园一号小区物业不让业主车辆进小区》的回复
江西省“五型”政府建设问政江西平台:
3月3日,接到江西省“五型”政府建设问政江西平台关于《公园一号小区物业不让业主车辆进小区》的帖文后,安源区高度重视,分管领导立即调度安源区横龙街道办事处,迅速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诉求内容:业主车辆进入安源区横龙街公园一号小区仅剩十余天期限,申请延期被物业拒绝,物业称业主车辆进入小区也需一律收费。物业以禁止业主车辆进入的方式催缴物业费,违反《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恳请政府介入处理,避免公园一号小区引发矛盾骚乱,维护社会稳定。
二、调查核实情况
公园一号小区位于萍乡市安源区建设西路99号,物业公司为荣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横龙街办事处工作人员联系当事人了解具体情况,同时也到物业了解事情经过。物业表示车牌号到期是不会影响业主出进小区,正式采取停车收费前会提前在小区公示,不会以禁止业主车辆进入的方式催缴物业费。后续横龙街将密切关注该小区车辆管理工作。
横龙街道办事处
2026年3月9日
来源:邵萍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