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天天鹰潭
一年春作首,万事行为先。随着节后工程项目全面复工,新一年的安全生产号角也已吹响。作为项目开工的前置条件,为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是企业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了帮助大家快速、准确地办好这件“要紧事”,鹰潭市社保中心为您梳理了最新的参保登记全流程,一文带您看懂怎么办、去哪儿办,助您轻装上阵,安心启航。
一、什么是项目参保?
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设项目所使用的职工,可按我省规定以建设项目或项目标段为单位(以下简称“建设项目”),优先在项目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以下简称“项目参保”)。
项目参保一般由承建单位按照劳动关系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伤保险费,覆盖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
二、办理参保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办理项目参保登记时,需填报《建筑施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变更)登记表》(表2-1),并提供如下材料:
《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建设项目转包、分包或劳务分包的,提供转包合同、分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
资料齐全的,社保经办机构予以受理,及时审核、当日办结。
三、参保登记办理流程
第一步:提交材料。新开工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开工前,持上述材料到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第二步:信息维护与核定。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定工伤保险费应缴金额,进行建设项目信息维护,上传电子档案,打印《建筑施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表2-2)或《项目参保工期变更参保证明》(表2-3)等。
第三步:缴费。建筑业项目费率按工程费(工程合同价)的0.1%缴纳工伤保险费。社保经办机构在省系统进行税务征集后,将缴费信息传输至税务征收部门,建筑施工企业按照税务部门指定的方式缴纳工伤保险费。缴纳金额到账后,社保经办机构于次日在省系统中打印《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并出具给施工企业。
四、参保生效时间与工期变更
生效时间:建设项目参保证明中的工伤保险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原则上以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合同的开工、完工时间为准。办理参保证明时已经开工的,生效时间为办理参保证明的次日。
工期变更:承建单位因晚于施工合同开工时间开工、追加工程量、拆迁问题、发包方过失、天气影响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建设项目晚开工或拖延的,应提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备案,变更项目竣工时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出具《项目参保工期变更参保证明》(表2-3)。
承建单位在办理参保证明后,又将工程转包、分包或者劳务分包的,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五、人员动态实名制管理
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应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督促工程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建立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台账,并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等方式,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对全部施工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备案,将人员增减变化情况及时报送。
线上办理人员维护。施工企业可通过CA证书或账号密码登录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网址为https://zwfw.rst.jiangxi.gov.cn/jxrsdt/index.html),依次通过“单位办事→社会保险→事项类型→工伤保险服务”模块,完成人员登记或变更。
六、相关表格说明及联系方式
表2-1《建筑施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变更)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或变更时填写,需加盖单位公章。
表2-2《建筑施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参保缴费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作为项目已参保的凭证。
表2-3《项目参保工期变更参保证明》:项目工期变更时,提前申请备案后由社保机构出具。
市本级联系电话:0701-6266578;
月湖区联系电话:0701-6221487;
余江区联系电话:0701-5891031;
贵溪市联系电话:0701-379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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