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原主任刘杨忠被“双开”

井冈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原主任刘杨忠被“双开”

井冈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原主任刘杨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中共井冈山市委批准,井冈山市纪委监委对井冈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原主任刘杨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杨忠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等财物,将应当由本人或本单位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虚列开支套取公款发放奖金,公车私用并违规配备司机;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大量钱款,侵占公私财物;破坏营商环境,违规干预和插手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执法活动,趋利性执法;追求低级趣味,长期进行以钱为注的娱乐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行政处罚等方面谋取利益,以借为名索要或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刘杨忠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井冈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井冈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杨忠开除党籍处分;由井冈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