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作业!赣州曝光3起违规电气焊作业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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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作业!赣州曝光3起违规电气焊作业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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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曝光3起违规电气焊作业典型案例(第十四批)。

案例1

2026年1月13日,赣县区应急管理局、赣州高新区化工园区服务中心在赣州高新区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某消防器材公司临时聘用何某某从事电气焊作业。经查,何某某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电气焊作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之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26条A档,对该公司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2

2026年1月14日,赣县区应急管理局、赣州高新区化工园区服务中心在赣州高新区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某食品加工公司临时聘用张某某从事电气焊作业。经查,张某某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电气焊作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之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26条A档,对该公司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3

2026年1月26日,赣县区应急管理局、赣州高新区化工园区服务中心在赣州高新区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某矿业公司厂长尹某某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电气焊作业。经查,尹某某作为企业管理人员,存在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等行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本职工作。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第七项之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2条A档、第26条A档,分别对该公司及尹某某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赣州应急管理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