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余江公安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余江公安严格落实烟花爆竹“五个严禁、三个务必”,持续深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查处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筑牢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防线。
近日,余江公安查处多起
涉烟花爆竹违法案件
14人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一

2月20日,马荃派出所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门店、南杂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南杂店主吴某在店内、一楼卧室私自堆放大量烟花爆竹。经查,吴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在其经营的南杂店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共计28件,马荃派出所依法对吴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

2月18日,大年初二,黄庄派出所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门店逐一进行检查时,发现南杂店店主杨某某在其门店三楼私自堆放大量烟花爆竹。经查,杨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其卧室楼上存放烟花爆竹共计37件,黄庄派出所依法对杨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

近期,平定派出所在辖区开展巡逻时发现平定乡洪万村万某经营的小卖部内储存烟花爆竹。平定派出所民警对其小卖部进行检查,在万某店铺一楼右侧卧室内查获79件爆竹,万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将大批烟花爆竹存放在自家卧室,平定派出所依法对万某予以行政处罚。
“五个严禁”





“三个务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