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全省生产经营单位火灾事故时有发生,火灾风险加大。为切实发挥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做到以案示警、以案促改,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反复发生,省应急管理厅梳理了近期全省发生的3起生产经营单位火灾典型事故案例,予以警示。
01
2026年1月31日,铜鼓县某公司由于导热油泄漏引燃易燃物料导致火灾,过火面积约4000平方米,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02
2026年2月5日,龙南市某公司由于废料堆积过多氧化聚热致使物料温度达到燃点引发火灾,过火面积约50平方米,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03
2026年2月8日,宜丰县某公司由于飞入的火星导致木材堆场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90平方米,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上述火灾事故案例教训深刻,暴露出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存在明显漏洞,防火检查巡查流于形式,未能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消防设备设施不健全,可燃物料管理不当,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等问题。
事故警示:春节假期将至,各生产经营单位将陆续进入减产、停产阶段,更要筑牢消防安全防线,严格停工停产和复工复产期间的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以及可燃物料的管理,落实消防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密集
用电量大、易燃可燃材料多
一旦疏忽大意
可能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要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杜绝带病作业
保障生产安全
这份安全提示请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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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厅调查统计处、省减灾备灾中心,应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