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李黎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李黎明同志任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免去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周文娟同志任市教育体育局总督学(试用期一年);
黄邕斌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阮剑峰同志任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罗名军同志任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刘绪璟同志任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钱建伟同志任仙女湖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一年)。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宗桂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付磊;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柳絮。以上3名同志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24年12月起计算。
市第四中学校长邹建中;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局长孙扬生。以上2名同志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25年1月起计算。
免去刘小松同志的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李志玉同志的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皮火花同志的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袁博同志的市博物馆馆长职务;
免去欧阳宇平同志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2026年2月8日
来源:新余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