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鹰潭国家高新区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减少大气污染,确保广大群众度过安全、文明、洁净的假日,根据《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鹰潭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现将2026年度高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全时段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区域范围:高新区全区范围。
二、街道承担本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主体责任,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环境。
三、辖区内全体公职人员要模范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并教育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自觉遵守。
四、未经许可或批准,辖区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请广大民众自觉遵守本通告有关规定,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监督、劝阻(举报电话:12345)。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