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活动有奖举报公告发布

上饶市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活动有奖举报公告发布

上饶市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活动有奖举报公告

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破坏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织密织牢覆盖全市的监管网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江西省候鸟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制定上饶市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有奖举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上饶市域范围内,涉及破坏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相关行为。

二、举报内容

1.使用毒饵、毒药、毒气等危险手段非法猎捕、毒杀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

2.非法使用鸟网、猎枪、电击设备、捕兽夹(套)等工具猎杀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

3.非法收购、贩卖、经营、运输、食用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4.非法破坏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行为,如非法破坏鄱阳湖重要湿地、违规在鄱阳湖内驾驶机动车碾压草洲、擅自机械化收割鄱阳湖苔草等。

三、奖励办法

对举报破坏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使用鸟网、毒饵、毒药、毒气、猎枪、电击设备、捕兽夹(套)等工具猎捕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贩卖、经营、运输、食用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经核查属实的,但达不到行政或刑事立案标准的,每次给予举报人300元奖励;经核查属实立为行政案件的,每次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经核查属实立为刑事案件的,每次给予举报人2000元奖励。

四、情况说明

1.同一违法行为被多人举报的,仅对第一时间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人进行奖励。

2.若存在捏造歪曲事实,自导自演违法场景等骗取奖励资金的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3.对举报人姓名、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对擅自透露举报人信息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4.奖励资金由上饶市林业局负责兑现(县级林业或其他相关部门已受理并奖励的,市级不重复奖励)。

五、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793-8231202(市林业局)、110(市公安局)、0793-12315(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举报邮箱:srsybz@163.com;

3.举报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广信大厦B幢1540室(上饶市林业局);收件人:詹先生。

上饶市林业局

2026年1月31日

来源:上饶林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