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推进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国有资产盘活共享”的部署要求,近日,我市财政部门出台《宜春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系统性举措全力推动存量资产“活起来、用起来”,让沉淀资源释放发展动能。
《方案》首先明确盘活范围,精准锁定存量资产对象。其覆盖范围包括市本级所有行政事业单位,涉及土地、房屋、通用及专用设备等各类闲置(低效)资产,其中,6个月以上闲置的土地、房屋、车辆,连续3个月未使用的设备,以及待处置1年以上的实物资产,被列为重点盘活对象,确保盘活工作靶向发力。
在盘活路径上,《方案》确定多元举措,并配套政策助力增效。遵循“能用先用、不用可售、不售可租”的原则,通过优化资产配置、推进设备场地共享、强化跨部门调剂、市场化出租处置等多条路径激活资产价值。同时,同步推出系列支持措施:资产盘活收益扣除税费后上缴国库,简化招租评估流程以提升效率,将常规出租年限延长至五年(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为盘活工作扫清障碍。
为保障工作落地见效,《方案》强化管控要求,压实各方责任。明确要求各单位规范资产管控,动态更新盘活信息,新增资产优先通过调剂共享解决;严禁违规处置资产或截留盘活收入。值得注意的是,资产盘活成效被纳入绩效评价体系,对资产信息不实、存在长期闲置问题的单位,将按不低于10%的比例核减其新增配置预算,以刚性约束倒逼责任落实。
此次《方案》的出台,是我市财政部门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重要实践,将有效破解存量资产闲置低效难题,为节约型机关建设注入动力。下一步,财政部门将联合市本级各单位狠抓《方案》落实,建立健全资产盘活和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国有资产配置效率与使用效益,让“沉睡”的资产真正转化为发展的“活水”。(袁昆 记者 丁锐)
来源:宜春潮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