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鹰潭交警
关于鹰东大道、鹰雄大道部分路段实施货运车辆限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保障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在鹰东大道、鹰雄大道部分路段实施货运车辆限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
中型(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除外)、重型货运车辆(含专项作业车)。
二、限行路段
(一)鹰东大道与云锦路交叉路口至鹰东大道与鹰雄大道交叉路口;
(二)鹰雄大道与鹰东大道交叉路口至鹰雄大道与东外环路交叉路口。
三、通行路段
鹰东大道——月湖大桥——余信贵大道——东外环路——鹰雄大道。

四、其他事项
(一)限行车辆不包含军车、警车、消防车;
(二)因运送生产、生活物资,必须进入限行路段的货运车辆,可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车辆通行证,并在规定的时间和路段通行;
(三)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将依法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至2026年2月9日起实施。
鹰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