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网络空间也出现了一系列不良现象:虚假信息肆意传播,误导公众认知;网络暴力愈演愈烈,侵犯他人权益;低俗色情内容屡禁不止,污染网络生态;网络诈骗层出不穷,损害群众利益……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网络空间的健康发展,也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维护网络生态安全,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期盼和迫切任务。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行为都必须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内进行。虚假信息的传播,往往会引发社会恐慌,扰乱社会秩序。例如,一些网民为了发泄情绪或达到个人目的,在网络上发布侮辱、诽谤、威胁他人的言论,对他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造成严重侵犯,甚至引发极端事件,对当事人的身心造成极大伤害;低俗色情内容严重违背公序良俗,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容易诱导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网络诈骗则利用网民的心理弱点,通过虚假中奖、网络贷款、冒充客服等方式实施诈骗,给群众带来了巨大的财产损失。
共筑清朗网络空间,需要明确各方责任,形成平台履责、监管有力、网民自律的多元共治格局。网络平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筑牢网络空间的“第一道防线”。网络平台是信息传播的重要载体,对平台上的内容具有审核、管理义务。要建立健全内容审核机制,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对平台内容的实时监测和审核,及时发现并清理虚假信息、网络暴力、低俗色情等不良内容;要完善用户管理制度,落实实名制要求,对违法违规用户采取限制账号功能、封禁账号等措施,严厉打击网络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算法优化,摒弃“流量至上”的导向,优先推荐优质、正能量的内容,引导网络舆论走向,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氛围。
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执法问责,为清朗网络空间提供法治保障。要完善网络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加快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明确网络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让网络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检查,督促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落实责任不到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平台,依法予以处罚;要加大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打击虚假信息传播、网络暴力、网络诈骗、低俗色情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网民要增强法治意识和自律意识,争做清朗网络空间的建设者和守护者。网民是网络空间的主体,其行为直接影响着网络生态的好坏。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不发布、不传播虚假信息,不参与网络暴力,不浏览、不传播低俗色情内容,主动抵制网络违法违规行为;要增强辨别能力,提高对网络信息的判断能力,学会区分真实信息和虚假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要积极传播正能量,主动转发权威信息、优秀文化作品、先进典型事迹等,用实际行动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氛围;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发现网络违法违规行为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安全和秩序。
要加强网络文明建设,营造“文明上网、上网文明”的浓厚氛围。要通过学校教育、社会宣传等多种渠道,开展网络文明教育活动,引导网民树立正确的网络观,提升网络文明素养;要加大对优秀网络文化作品的扶持和推广力度,鼓励创作更多反映时代精神、传递正能量的网络文化作品,丰富网络文化供给;要开展网络文明评选活动,表彰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更多网民参与到网络文明建设中来。(聂欣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