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
赣州公布99处
第四批赣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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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通知,正式核定公布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99处,与现有赣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合并1处。目前,赣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总计209处。
此次新公布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经各县(市、区)推荐申报、市级筛选评审、复核、征求意见、公示、公布等程序后正式确定。按类别统计,古文化遗址3处,古建筑46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50处,按原保护级别统计,县保70处,未定级17处,新发现12处。这一成果既体现了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型文物资源的全面保护,也是赣州市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应保尽保”要求的重要实践转化,将进一步完善全市文物保护体系,优化文物保护单位结构,解决省保、市保“倒挂”问题,为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筑牢根基,持续厚植赣州历史文化底蕴。









来源:江西赣州文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