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我市已推动建立覆盖所有县(区)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线索举报奖励长效机制。
目前,全市各县(区)均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发布了举报奖励通告。各辖区通告明确规定了涵盖非法猎捕、交易、运输、寄递、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破坏栖息地、利用网络平台非法交易等多种违法行为的举报范围。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各县(区)均设立了专项奖励资金,对提供经核查属实线索的举报人给予相应现金奖励,并郑重承诺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依法严格保密。
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同时,对因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江西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及当地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条例予以补偿。我们呼吁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关注、踊跃提供相关违法线索,携手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
具体举报方式、奖励细则及受理渠道,请查阅各县(区)发布的官方详细通告。
抚州市各县(区)野生动物保护违法线索举报主要联系方式一览表



来源丨抚州市林业局